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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3-2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袁若苇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收到公司
股东、监事袁若苇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袁若苇女士拟自减持计划预披
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不超过 229,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
布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
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近日收到袁若苇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袁若苇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229,304 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人民币元)    比例(%)

   袁若苇    集中竞价   2019 年 3 月 21 日    229, 304             9.26         0.0078

    袁若苇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9,304        0.0078            0         0.0000

  袁若苇        高管锁定股           687,911       0.0234      687,911         0.0234

                  合计              917,215        0.0313      687,911         0.0234

    注:“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

数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袁若苇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
    2. 袁若苇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

       三、备查文件

    股东袁若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