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关于电影《误杀》票房的公告2019-12-3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9-07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影《误杀》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出品、发行的影片《误杀》
(以下简称“该影片”)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国家电
影资金办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 29 日 24 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
17 天,累计票房收入(含服务费)约为人民币 7.76 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
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50%。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
电视业务》的有关规定,发布此公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营业收入(目前为票房收入)
区间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至人民币 3,500 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
目前,该影片还在上映中,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票房收入以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的数据为准;同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销售收入
及海外地区的发行收入等尚未最终发行/结算。该影片的票房收入等营业收入与公
司实际可确认的营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确认的票房
收入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收入及其他收入)可能会存在差异。特此提醒广
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