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及日常运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
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
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2.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其项下具体使用情况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
际经营需求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相关
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20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
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陈少晖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