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17-07-25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7-05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
案》,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卫宁 JLC4,期权
代码:036187)预留授予期权的 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数量为 1,412,813 份。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1,412,813 份股票期
权,可行权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根据可交
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期权数量具体情况为:
                           第二个行权期 占本次可行权 已获授但未获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总数比例(%) 准行权的期权
                                                         数量(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及子公司主要     1,412,813       100%         1,455,644
    管理人员(42 名)
            合计             1,412,813       100%         1,455,644

       2、本次可行权期权行权价格为 30.35 元。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行权价格为 80.90 元。
       2016 年 4 月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送 3 股转增 1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后,行权价格调整为(80.9-0.08)
÷(1+0.4)=57.73 元。
       2017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9 股,
派 0.65 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后,行权价格调整为(57.73-0.065)
÷(1+0.9)=30.35 元。
       3、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
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4、激励对象应当在交易日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
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
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
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
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
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进行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
公告。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