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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7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7 月 6 日 14:30,会议地点为:上
海市江场三路 238 号创新创业中心一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5 日-2018 年 7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6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7 月 5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有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8,989,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099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
委托代理人)共有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6,167,48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452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42,822,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0%;参
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6,674,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卫宁互联网科技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周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3,778,949 股,占参加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反对 59,660 股,占参加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6,614,813 股,占参加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 59,660 股,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高鹏律师、肖芳婷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