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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9-27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2
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确保每一位董事收到本次会议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
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高树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并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高树华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一并
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高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董事
会聘任新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前,由高晓东先生代理并行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职责。高晓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长高树华先生向公司提出了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志
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2。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 3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新厂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简历


    高晓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 4 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
年 9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晓东先生持有本公司 1,530,000 股,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高树华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高晓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应
用化学专业,执业药师。1984 年至 2002 年,任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质保部主
管;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河北保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北京中联质环伟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认证
部经理;2009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质量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6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志英女士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