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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4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星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拟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查阅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星星科技智能终端科技
园项目落地。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交易各方
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叶仙玉、
蒋亦标、林海平、王先玉、潘清寿、毛肖林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毅                      王太平                      吴丹枫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