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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星科技: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事项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2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事项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星星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的经营发展需要,江西星星拟向江西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萍乡分行申请融资授信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在其申请的融资授信额
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西星星拟与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租赁本金不
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公司为其在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事项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MA387FJP4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 20 楼 2002-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先玉
    注册资本:205,140.84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科技类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光学镜片、玻璃制品、
视窗防护屏、触摸屏及触控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屏、等离子显示屏、平板显示屏、立体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电子结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终端设备及配件
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江西星星 51.25%股份,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星
星 48.75%股份,公司对江西星星拥有绝对控制权。
    江西星星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星星资产总额
500,615,136.23 元,负债总额 501,071,000.00 元,净资产-455,863.77 元,2018 年 11-12 月
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455,863.77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江西星星资产总额 1,430,027,560.55 元,负债总额
534,689,218.91 元,净资产 895,338,341.64 元,2019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6,009,829.49
元,净利润-4,205,794.5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江西星星实际运营情况,其拟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申请融资授信
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在其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
西星星拟与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租赁本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交
易,公司为其在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融资担保事项具体
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江西星星申请银行融资授信以及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有利于江西星星业务的开拓,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
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鉴
于公司对江西星星能够实施有效控制,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
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违背公平对等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星星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等。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星星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江西星星拥
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均是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亦无逾期
担保。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经审议对外担保总额为 733,5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40.64%,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经
审计总资产的 90.0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