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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签订气体压缩机业务重大合同的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 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气体压缩机业务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新疆信汇
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或“买方”)签订了工业品买卖
合同(合同编号:XHX/HT-SB-2017-037),合同总价 6201 万元。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之日
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或货
到后十八个月。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
成的风险。
       (2)本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
    (3)本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
险。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该合同生效和实施后将对公司明年的营业收入
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介绍
       (一)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及数量:汽轮机驱动压缩机(1 台套)、电机驱动压缩机(4 台套)。
    合同金额:6201 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08 日
    5、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
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
    6、新疆信汇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交易价格:6201 万元。
    2、合同交货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前
    3、合同付款方式:
    卖方开具 10%的银行履约保函,合同生效后,收款按照:30%预付款+30%进
度款+20%提货款+10%验收合格款+10%质保金。
    4、质量保证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后运行不少于十二个月或货到现
场十八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
效。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与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金额 6201 万元,达到去年同类业务收入 100%以上,占公司全年营
业收入 3.59%。该合同的签署市场影响较大,对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总额具有积极影响。
       2、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
和决策。


    六、备查文件
    合同正本:《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HX/HT-SB-2017-037)。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