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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 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18年5月18日,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者“开山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根据2017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本
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向关联方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
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银轮换
热器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同荣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浙江开山钎具有限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加工劳务金额30,000万元,预计本公
司及子公司向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荣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
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
司、开山工程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泰克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开山联合节能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钎具有限公司、阿拉玛发(上海)压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
销售货物、电费金额28,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为18,339.36万元;向关
联方销售货物及电费金额为12,985.86万元,均未超过原计划的金额。在上述议
案的预计范围内。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2018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向
关联方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浙江开
山同荣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泰克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钎具
有限公司、北京开山国际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加工劳务金额
30,000万元,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
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浙江同
荣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泰克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开山工程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浙江
开山联合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钎具有限公司、阿拉玛发(上海)压
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销售货物、电费金额30,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 11,34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曹克坚,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关联交易内
容为公司向其销售电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57621 万元,
净资产为 56005 万元,净利润为 1008 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同荣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同荣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的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 3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曹克坚,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关联交易内容为向我公司采购高能效空气
压缩机、螺杆膨胀发电站等产品和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产为 38446 万元,净资产为 35142 万元,净利润为-1770 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开山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10,878 万元,主要从事钻凿类
机械的制造和销售。关联交易内容为向我公司销售五金配件,公司向其销售电费、
零星原材料和空压机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1331 万元,
净资产为 19733 万元,净利润为 360 万元(未经审计)。
    4、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500 万
元,主要从事掘进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关联交易内容为向我公司采购电控柜及零
星配件,向我公司销售零星原材料。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900 万元,净资产为 1093 万元,净利润为-231 万元(未经审计)。
    5、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1,300
万元,主要从事内燃机配件的制造和销售。关联交易内容为向我公司销售气缸,
我公司向其销售电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0677 万元,
净资产为 411 万元,净利润为-44 万元(未经审计)。
    6、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非合并报表),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主要从事换
热器的制造。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公司销售各类换热器,公司向其销售电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9775 万元,净资产为 7577 万元,净利润
为 1862 万元(未经审计)。
    7、开山工程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进
出口业务。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其销售压缩机及配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61 万元,净资产为 161 万元,净利润为 0.28 万元(未经
审计)。
    8、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非合并报表),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主要从事电
机的制造。关联交易为向公司销售各类电机,公司向其销售电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913 万元,净资产为 7842 万元,净利润为 17 万元
(经审计)。
    9、开泰克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3,000
万元,主要从事压缩机、真空泵、鼓风机等设备销售。关联交易内容为我公司向
其销售压缩机、真空泵、离心机等产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产为 4393 万元,净资产为 304 万元,净利润为 218 万元(未经审计)。
    10、浙江开山联合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5,000
万元,主要从事节能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关联交易内容为我公司向其
销售空气压缩机等节能产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644
万元,净资产为 1448 万元,净利润为 408 万元(未经审计)。
    11、浙江开山钎具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500
万元,主要从事钎具的制造。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其销售压缩机及配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749 万元,净资产为 691 万元,净利润为
-31 万元(未经审计)。
    12、阿拉玛发(上海)压缩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5,000
万元,主要从事压缩机技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
备的销售等。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其销售压缩机、鼓风机等机械、电气设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89 万元,净资产为-138 万元,净利
润为-282 万元。(未经审计)。
    13、北京开山国际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是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500 万
元,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经济贸易咨询。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其
销售压缩机、膨胀机等机械。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以及与其他上市公司
合资企业(非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
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市场价格定价。
    2、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签署协议的关联交易,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
额度内,与各关联方签订有关采购、销售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采购的货物、劳务和销售的货物、
电费是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查了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
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监事会审查了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
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