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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4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我们认为:本次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和竞争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修订。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融资规划、资

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
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
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
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修订。
    三、关于公司 2019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
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

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
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修订。
    四、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审计
报告》,公司拟收购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泰克压缩机(上海)
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价 298 万元。

    经审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内容公
平、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




    独立董事:王秋潮、陈希琴、申江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