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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7-12-15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投
资”)函告,大洋投资于 2017 年 10 月 23-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出售其在 2015 年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向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
235.9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826%;2017 年 1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票共计 8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53%。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17 年 10 月 23-25 日       15.15       235.95        0.5826
  大洋投资      大宗交易
                               2017 年 12 月 14 日         13.50       800.00        1.9753

                  合计                                                 1035.95       2.5579



    2、股东本次公告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公告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公告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584.075          48.3557      18548.125     45.7978
 大洋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584.075          48.3557      18548.125     45.79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大洋投资于 2017 年 10 月 23-25 日期间减持的 235.95 万股股票,系其通过证
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向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规定。
    2、大洋投资的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大洋投资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公告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4、大洋投资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1、大洋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