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独立董事:王长明、谢谈、郭民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