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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2018-05-05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从实际情况出发,为了确保募
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28,000.00             28,000.00
  2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18,000.00             17,998.71
  3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18,000.00             18,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4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76,000.00           75,998.7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
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
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
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
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本次公司拟变更“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移动互联抄表系
统研发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原计划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投资建设“互联网
+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投
资建设“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土地进行项
目建设。

      原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1)“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000              18,000
其中:厂房建设及装修                             7,500               7,500
      生产设备                                   3,500               3,500
      研发投入                                   3,000               3,000
      推广费                                     2,000               2,000
      铺底流动资金                               2,000               2,000
                   合计                         18,000              18,000


  (2)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              12,000
其中:研发推广中心购置及装修                     6,000               6,000
      办公设备                                    500                  500
      研发投入                                   3,500               3,500
      团队建设及推广费                           1,000               1,000
      铺底流动资金                               1,000               1,000
                   合计                         12,000              12,000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4月30日,“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51.63万元,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3.16万元,两个募投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29,675.21万元。

    3、募投项目拟变更投资情况及原因

    由于“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
(即郑州高新区红松路 252 号),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
置、办公环境、购置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公司拟在郑州高新区购置新的工业用
地,以解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用地需求。

    另外,随着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数量和类型的增加,人员、机器、
场地的需求较之募投项目立项时有了较大的增长,对研发的工作环境、工作场
地和研发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拟将移动互联抄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
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自建办公楼,公司拟在郑州高新区购置新的工业用地以
自建办公楼。

    上述项目购买土地、新建建设投资所需资金将来源于原募投项目中计划用于
生产设备、研发投入、推广费用、研发推广中心购置及装修的募集资金部分。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项目的资金缺口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1)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资总额(万元)
“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000              18,000
其中:厂房建设及装修                              7,500               7,500
      土地购买                                      -                3,000
      生产设备                                    3,500               2,500
      研发投入                                    3,000               2,000
      推广费                                      2,000               1,000
      铺底流动资金                                2,000               2,000
                   合计                          18,000              18,000


   (2)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资总额(万元)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              12,000
其中:研发推广中心购置及装修                      6,000                0.00
      厂房建设                                       0                6,000
      土地购买                                       0                2,000
      办公设备                                     500                 500
      研发投入                                    3,500               2,000
      团队建设及推广费                            1,000                500
      铺底流动资金                                1,000               1,000
                   合计                          12,000              12,000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不会对项目的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
目的实质,在确保募投项目效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加了新增土地
和厂房新建的投资,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投资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符合公司的
发展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因此同意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
整,是出于未来公司发展的考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拟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