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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8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7-05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下午2:00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

年10月16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李柏桦先生以通讯方

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成。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报出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为确保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

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换届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周逢满、陈传明、李柏元,其中周逢满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陈传明、周逢满、翁鹏斌,其中陈传明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秀浦、周逢满、李柏桦,其中王秀浦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李水波、陈传明、王秀浦,其中李水波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当选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当场选举产生,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简

历刊登于2017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水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李水波先生个人简历刊登于2017年8月29日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

议选举李水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李水波先生个人简历刊登于2017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

任郭红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郭红飞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

红飞女士、李鸿庆先生、张然先生、张雨先生、郭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黄世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郭红飞女士、李鸿庆先生、张然先生、张雨先生、郭志峰先生、黄

世华先生的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经审计委员

会提名,聘任高慧珠女士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慧珠女士的个人简历附后。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聘任朱孟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朱孟勇先生的个人简历附后。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目前应收款

项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同时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鸿庆先生:

    中国台湾省籍,1973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2000年至2002年担任研发部经

理,2003年至2005年担任采购部经理,2006年至今任生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李鸿庆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102,000股,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郭红飞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5月出生,汉族,专科学历。2002年9

月至2008年9月在昆山新莱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历任生管组主管、业务助理、国内

业务主管。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4月至今任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郭红飞女士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10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然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 12 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住化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任制造部现场品

质主管主管,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昆山四海电子有限公司培训部任主管,

201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质量体系部负责人,主管公司质量体系部门工作。张

然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雨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专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在江苏百新经贸有限公司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开发和售后

服务,2001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国内食品医药业务销售总监,负责公司国

内食品及生物医药行业产品销售工作。张雨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

102,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郭志峰先生:

    中国台湾省籍,1971 年 4 月出生,大学学历。1997 年 2 月至 1999 年 8 月在

捷宝家电任业务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群创电子任业务经理,2004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国外业务总监,负责公司国外市场产品销售工作。郭志

峰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 4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高慧珠女士:

    中国台湾省籍,1970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04 年 1 月

在台湾捷茂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管,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6 月在公司

任财务部海外业务主管,后任审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高慧珠女士通过股权

激励持有公司股份 9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黄世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鹰

誉五金(昆山)有限公司会计,昆山精晟家具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入
职本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课长、审计部审计专员、审计部负责人

等职。黄世华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26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朱孟勇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入职本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朱孟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孟勇先生通

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