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7-062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
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莱应材;股票代码:300260)自2017
年10月16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4)。
经公司确认,本次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9日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9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独立的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
2、交易方式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现金购买,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
易进展进行调整。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食品无菌包装机械及材料相关行业公司的
全部股权。
4、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
宜,并就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证、沟通,同时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和
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5、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7年10月15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详细如下:
表-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种类
1 李水波 28.12% 56,787,750 A股
2 申安韵 18.75% 37,858,500 A股
3 李柏元 6.47% 13,062,370 A股
4 李柏桦 6.41% 12,941,138 A股
5 NEW PROSPEC T
5.33% 10,760,000 A股
INTERNATI ONAL LTD.
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信
2.11% 4,265,910 A股
托方圆 5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7 李欣 1.93% 3,901,064 A股
8 周晨 1.79% 3,607,168 A股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1.66% 3,361,200 A股
10 周信钢 1.32% 2,660,688 A股
表-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种类
1 李水波 7.03% 14,196,938 A股
2 申安韵 4.69% 9,464,624 A股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
信托方圆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2.11% 4,265,910 A股
划
4 李欣 1.93% 3,901,064 A股
5 周晨 1.79% 3,607,168 A股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1.66% 3,361,200 A股
司
7 李柏元 1.62% 3,265,593 A股
8 李柏桦 1.60% 3,235,285 A股
9 NEW PROSPECT
1.33% 2,690,000 A股
INTERNATIONAL LTD.
10 周信钢 1.32% 2,660,688 A股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7年11月16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组方案
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7
年11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12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16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
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
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
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的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
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最终以董
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