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拟通过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厉善君、厉善红、厉彦雷、厉彦霖、临沂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临沂润商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德蓝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碧海”)的 100%的股份。本 次交易完成后,新莱应材将持有山东碧海 100%的股权,取得山东碧海的控制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 上市,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公司自上市之日起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属于《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