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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编号: 2018-04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副总经理张然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5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要求。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5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然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姓名       职务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


                                                  锁定股                   本比例


 张然     副总经理     17,500         3,500       49,000     70,000         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7,500 股(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起始日: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然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增减持承诺。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张然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张然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然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