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编号:2018-06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
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碧海”)因经营发展需要,分别向永丰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彰化银行昆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大华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整,期限为1年。公司为山东碧海本次的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莒南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8年0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厉善君
注册资本:5,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
材料(内层材质,聚乙烯)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灌装设备、饮料设备、
水处理设备、净化杀菌设备销售及租赁;零售:包装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主要财务指标
山东碧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7年度(已审计) 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1,482,095.29 601,135,957.61
负债总额 500,562,441.17 489,086,449.95
净资产 110,919,654.12 112,049,507.66
营业收入 519,708,850.49 284,836,974.40
净利润 16,022,333.92 7,795,448.46
(注: 2017年度数据已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CAC证审字【2018】01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半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及担保金额: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等额人民币5,000.00
万元、彰化银行昆山分行申请等额人民币3,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
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期限:1年。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
及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
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
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该笔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和
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因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且本次被
担保主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其资金紧张的局面,
该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项目发展和市场开
拓。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
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
整,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23%。截止到目前
(包括此次),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9.54%,全部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全资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