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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编号:2019-032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94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44                        李水波

    2           07*****043                        申安韵

    3           07*****391                        李柏元

    4           07*****365                        李柏桦

    5           02*****066                        厉善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
咨询联系人:郭红飞、朱孟勇

咨询电话:0512—57871991

传真电话:0512—578714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