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1-0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公司”)2019 年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新莱应材拟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4 号)核准,新莱应材本
次公开发行 28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269,284,230.0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559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应用于半导体行业超高洁净管阀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36,270.00        28,000.00
                         合计                           36,270.00        28,000.00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
务费用约人民币 1,000.50 万元(以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5%测算),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的规定,做
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2020 年 1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
同意,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监事

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
    新莱应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新莱应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长江保荐对新莱应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海峰                       梁国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