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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0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目前处于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正式的
书面核准文件阶段,而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
满,此次申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旨在确保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合法合规的,因此,我们同
意该事项。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目前处于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阶段,而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即将届满,此次申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旨在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是合法合规的。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李元旭                       叶建芳                      徐丹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