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8-047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已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2,206,31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42,206,31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63,309,47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2 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0*****959 汪新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 135,093,657 21.04 67,546,828 202,640,485 21.04
股
无限收流 507,112,657 78.96 253,556,329 760,668,986 78.96
通股
总股本 642,206,314 100 321,103,157 963,309,471 100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963,309,471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07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 201 号 18 楼 D 座
咨询联系人:王卓颖、朱佩芳
咨询电话:021-32270636
传真电话:021-5115918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