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情况: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 14:0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7 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陈磊女士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9 年 5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283,814,73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2.3529%。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3,808,7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352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网络和现场)共 4 人,代表股份 1,759,5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6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13,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42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99%;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7%;弃 权 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春霖先生、陈磊女士、姚泽伟先生、乐国平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张春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2.02 选举陈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2.03 选举姚泽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2.04 选举乐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涛女士、康忠良先生、李建勇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刘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3.02 选举康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3.03 选举李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皮姚崑先生、尹高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姚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14.02 选举尹高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83,808,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53,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薇维、苏兵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