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6 月 1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8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0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1 3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afBon Water Service (Holding) Inc.,Shanghai 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7】1568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10 月 20 日,发行人 成功发行 5 亿元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 巴安债”,以下称“本期债券”)。 三、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 巴安债)。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其 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 4 审慎判断,最终票面利率为 6.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7 年 10 月 19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自 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5 1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8 日。 1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9、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 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 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偿还银 行借款及其他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8 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1、回购注销股份事项 2018 年 7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鉴于第二个解锁期内 2017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同意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对第二个解锁期 263,7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633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70,382,299 股变更为 670,118,599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已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办理。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7 巴安债”的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 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回购注销股份事项予以披露,并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了受托管 7 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回购注销股份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 16.80 亿元,较公司 2017 年末借款余 额 12.07 亿元增加 4.73 亿元。经核算,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 2018 年累计新 增借款占 2017 年末净资产 21.52 亿元的 21.97%。上述累计新增借款原因主要系 2018 年 5 月至 9 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 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分别提取数笔借款所致。新增借款的 具体分类如下: 2018 年 1-9 月累计新增借款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2017 年) 类别 (万元) 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47,245.69 21.95%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金融债券、非金融企 39.06 0.02% 业债务融资工具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 - - 借款、小额贷款 其他贷款 - - 合计 47,284.75 21.97% 注 1:上述借款涉及外币的,外币汇率参照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注 2:上述 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7 巴安债”的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 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并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 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8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afBon Water Service (Holding) Inc.,Shanghai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霖 电话:021-32020653 传真:021-62564865 电子信箱:safbon@safbon.com 成立日期:1999 年 3 月 22 日 总股本金额:670,118,599.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393648E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巴安水务 股票代码:300262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afbon.com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 主营业务:环保水处理、污水处理、饮用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咨询及设备 安装、调试,销售水处理设备、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固废污泥处理设备、饮用水 设备、中水回用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设备、锅炉补水处理设备、含油废水处 理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阀门、泵、仪器仪表、化工产品(除 9 危险品、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设计、销售燃气调压站成套设备及配件,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 程,环保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 及维护,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2018 年,国内经济承压下行,环保行业经历深刻变革。“生态兴则文明兴, 生态衰则文明衰”,报告期内环保事业顶层设计持续改善,各项政策法规陆续颁 布,引导环保行业迈向规范可持续发展。当前,国内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发展到高 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期,环境投资力度迎来提升空间。但环保行业正在经历外部 市场信用收缩、PPP 政策收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的考验,行业整体竞争格局迎 来较大变化。 面对机遇与挑战,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始终秉承“在发展中聚焦,在守成 中创新”的发展原则,审时度势,积极有为,重点推进水处理、固废危废处理、 环保装备及天然气板块等战略重心业务。 2018 年,公司加强项目管控、市场开发力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427.22 万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1.33%;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公司的环保装备,同时 受到融资难、融资贵因素影响,致使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38.82%、财务费用同比 增加 85.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12,290.96 万元,较去年同 期有所下降,但在行业整体发展情况的大背景下,实现了良好的经营发展预期。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情况 市政、工 业环保工 825,761,987.36 613,444,718.89 25.72% 5.81% 37.60% -17.38% 程 10 天然气新 278,510,163.84 123,953,194.14 55.49% 114.67% 117.78% -0.64% 能源 分产品情况 市政工程 299,323,422.91 224,492,352.50 25.00% 417.45% 296.41% 22.90% 海绵城市 135,600,000.00 98,820,423.59 27.12% -66.33% -50.71% -23.09% 气浮、陶 瓷膜及水 205,531,806.30 122,961,034.98 40.17% 113.12% 99.83% 3.97% 处理设备 销售 天然气项 278,510,163.84 123,953,194.14 55.49% 114.67% 117.78% -0.64% 目 工业水处 139,368,625.91 138,675,486.31 0.50% 162.81% 217.67% -17.19% 理 三、 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5,368,655,570.24 4,436,133,594.11 负债合计 3,050,419,581.78 2,283,664,085.26 少数股东权益 6,577,985.82 13,574,983.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2,311,658,002.64 2,138,894,525.79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104,272,151.20 910,155,212.53 营业利润 152,977,799.98 164,604,953.28 利润总额 151,034,468.30 200,214,901.95 净利润 114,837,963.03 129,922,067.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909,629.58 143,494,924.55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380,243.85 -419,493,883.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200,138.18 -212,704,916.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199,459.91 567,078,123.00 4、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如下: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元) 金额(元)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 货币资金 594,239,003.54 433,640,758.12 37.03% 加大融资力度取得项目 贷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 主要系报告期留抵税增 31,364,844.30 18,361,470.96 70.82% 产 加所致 公司对贵州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的投资比例为 10%,原在可供出售金融 可供出售金 资产核算,本报告期对贵 - 50,000,000.00 -100.00% 融资产 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表 决权具有重大影响,该项 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列示按照权益法核算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项 长期应收款 2,064,316,806.06 1,441,729,535.77 43.18% 目施工增长所致 其他非流动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股权 107,713,337.86 19,212,645.58 460.64% 资产 转让款所致 短期借款 331,144,479.03 177,036,900.87 87.05% 一年内到期 主要系发行人控股子公 的非流动负 70,642,350.00 41,651,200.00 69.60% 司向有关银行分别提取 债 数笔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 806,237,194.10 491,235,279.10 64.12% 主要系业务拓展海内外 子公司及人员费用增加 销售费用 92,386,343.21 66,553,463.20 38.82% 及项目相关调试费用增 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发债及增加 财务费用 83,208,444.98 44,855,442.33 85.50% 长期借款所致 12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元) 金额(元) 经营活动现 主要系报告期内已完工 1,090,104,126.84 677,545,536.50 60.89% 金流入小计 项目回款 经营活动现 主要系报告期内施工项 1,423,484,370.69 1,097,039,420.39 29.76% 金流出小计 目投资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国 生的现金流 -128,200,138.18 -212,704,916.30 -39.73% 内并购款增加所致(暂未 量净额 办理工商登记) 筹资活动产 主要系 2017 年度发债募 生的现金流 425,199,459.91 567,078,123.00 -25.02% 集资金 5 亿元,本年筹资 量净额 较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财务指标 变动原因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环保行业正在经历外 部市场信用收缩、 毛利率(%) 33.22 44.14 PPP 政策收紧等多重 不利因素影响 流动比率 1.40 1.76 不适用 速动比率 1.05 1.28 不适用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82 51.48 不适用 存货周转率(次) 1.24 1.07 不适用 注1:上表中指标的计算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3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在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国 泰君安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众会验字 (2017)第 6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 偿还银行借款及其他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 有关约定偿还银行借款及其他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亿元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及 否 2.61 其他有息债务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37 总计 4.98 1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8 年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6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本次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7 年 10 月 19 日。本 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 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本期债券的首次付息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第二次付息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9 日。故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公司债券已完成首次债券付息。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8 年内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本期债券 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 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8 年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同时,为了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确保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发 行人承诺如下: 1、债券发行后,发行人每个季度定期向受托管理人报告所有 BT、BOT、 EPC 项目的建造、运营及回款情况; 2、在每期债券到期前一个月,发行人确保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高于应偿 付本金及利息合计金额的 60%。 项目组于 2018 年 4 月、2018 年 7 月和 2019 年 6 月三次以邮件的形式,2018 年 9 月以微信的形式敦促发行人按上述承诺报告所有 BT、BOT、EPC 项目的建 造、运营及回款情况。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向受托管理人报告了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所有 BT、BOT、EPC 项目的建造、运营及回款情况。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向受托管理人报告了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所有 BT、BOT、EPC 项目的建 造、运营及回款情况并补齐了 2018 年第二季度末至第四季度末的所有 BT、BOT、 EPC 项目的建造、运营及回款情况。 18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 状况和发行的 2017 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报告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债务规模攀升,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在 建拟建项目亦随之增加,公司债务规模不断增长,2018 年末,公司总债务 17.95 亿元。加之后续仍面临较大的建设规模,预计短期内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局面难 以改变。 二、公司账款回收周期较长。自 2015 年以来,公司大量开展 BT、BOT 项 目,公司账款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项目资金的支付进度和项目经营回款,整 体回款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 三、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不佳。公司承接项目时,在项目建设阶段即按照工程 进度确认收入,导致账面确认的收入与实际现金流不匹配,近年来经营性现金流 持续为负。 四、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历年来股权质押比例 较高,其中 2019 年 3 月 20 日,实际控制人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 197,849,70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0.81%,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2%。根据最新公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实控人质押 182,719,8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5.40%,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27%。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19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 6 月,公司为关联方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净额不 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形式为最高额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综合授信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两年。上述事项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形。 三、 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20 第十章 其他事项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8 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1、回购注销股份事项 2018 年 7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鉴于第二个解锁期内 2017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同意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对第二个解锁期 263,7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633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70,382,299 股变更为 670,118,599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已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办理。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7 巴安债”的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 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回购注销股份事项予以披露,并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了受托管 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回购注销股份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 16.80 亿元,较公司 2017 年末借款余 额 12.07 亿元增加 4.73 亿元。经核算,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 2018 年累计新 增借款占 2017 年末净资产 21.52 亿元的 21.97%。上述累计新增借款原因主要系 2018 年 5 月至 9 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 沧州渤海新区巴安水务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分别提取数笔借款所致。新增借款的 具体分类如下: 21 2018 年 1-9 月累计新增借款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2017 年) 类别 (万元) 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47,245.69 21.95%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金融债券、非金融企 39.06 0.02% 业债务融资工具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 - - 借款、小额贷款 其他贷款 - - 合计 47,284.75 21.97% 注 1:上述借款涉及外币的,外币汇率参照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注 2:上述 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7 巴安债”的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 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并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 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除上述情形,发行人在 2018 年存续期内未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6、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8、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9、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22 10、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3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