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节能: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9-25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7-080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隆华节能”)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思”)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有
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科博思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参与投资设立的厦
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的企
业,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合计持有投资基金90.70%的
财产份额。
科博思是一家整合国内多所知名科研院所和高校研发资源,专业从事结构功能
一体化高性能材料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
结构泡沫材料、改性树脂材料等多个专业方向,应用领域涵盖轨道交通、军工安防、
舰船、航空、航天等方面,与公司发展方向一致。科博思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其请求公司向其提供为期12个月、
资金金额为3,000万元的借款。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参
与投资设立的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决策程序及履行情况
3.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
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占明、孙建科、刘岩、杨媛回避
表决,有效表决人数未达到出席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
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樊少斌、赵光政、王彬回避表决,
监事会就该事项无法形成决议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科博思提供借款,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科博思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借
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上浮范围不超过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0%。
3.4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科博思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其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向科博思提供借款符
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向科博思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情况
1、借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
直接相关的款项等;
4、资金费用:经双方协商,借款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上浮范围
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其他事项:公司与各方签订《借款协议》,该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日成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 、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MA3X58NH73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玉峰
住所: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隆华大道66号(孟津县麻屯镇)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橡胶和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制品、通用零部件、结构性金属制品、绝缘制品的
制造及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
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截至披露日股东实际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认缴/实缴出资
元) 元) 比例
1 武自修 280 70 2.33%
2 张建设 672 168 5.60%
3 孙建科 880 220 7.33%
4 杜海柱 692 173 5.77%
5 魏建国 584 146 4.87%
6 刘玉峰 2,196 549 18.30%
7 王勇 696 174 5.80%
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
8 6,000 1,500 5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2,000 3,000 100%
3、科博思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科博思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2017]京会兴审第14203086号审计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
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631 5,649
负债总计 3,391 3,008
所有者权益总
2,239 2,642
计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62 181
营业利润 -292 -369
净利润 -284 -275
四、风险防范措施
科博思与公司新材料板块的其他子公司将形成有效的协同效应,符合投资基金
投资方向及隆华节能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其专业从事结构功能一体化高性能材料研
发生产,发展前景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对其提供借款期
间,将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时科博思其
他股东为本次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进一步保证了资金的安全。综上,此次提供
借款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科博思提供借款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提供借款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业务,
亦无逾期的对外财务资助,公司未与科博思发生关联交易。
六、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在此次提供借款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
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