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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说明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126),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及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008)。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15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同时综合考量目前回购情况、政策导向、市场情况等客观因素,拟
对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价格、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
                          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 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
                          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 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
                          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 依法予以注销。
                          的其他情形。

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
                          期公司股价走势,回购股份 期公司股价走势,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 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实际回购股 元/股(含),实际回购股
                           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 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
                           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 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                      确定。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资金来 5,000 万元(含),资金来
                           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 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具体
                           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金总额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中对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
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根据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实际数据予以更新,新增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主要条款未发生变化。
修 订 后 的 回 购 报 告 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4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修订稿)》。

     二、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部分条款的修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