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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实际可
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36.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1%。

       2、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1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办理 272 名激励对象 85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
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书。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
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公告编号:2018-042)。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公司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6 月 11 日为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872 万股限制性股
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
进行了核实。

    5、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在
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

    6、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8 月 15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9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7、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
                                      2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8、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专项意
见。所涉五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5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272 名。

    9、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72 名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85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除限售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
专项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上市日为 2018 年 6 月 29

                                          3
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
  1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
  2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净利润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3,584.06 万元,增长率为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与
                                                              195.21%,剔除本次及其他
        2017 年相比增长率不低于 40%。
  3                                                           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影响,公司 2018 年实现的净
        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利润增长率为 228.62%,达
        作为计算依据。
                                                              到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解除限售的 272 名激励
  4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
        法》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4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2,079,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价格首次授予价格由 3.06 元/股调整为 3.05 元/股,同时由于公司激励计
划中首次授予权益的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 17 万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87 名调整为 277 名,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2,889 万股调整为 2,872 万股。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实际实施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后 912,277,8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616 元人民币现金,
该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03 元/股。同时由于 5 名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毕。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72 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5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3%;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5
                                            获授的限制     本期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售股份数     限售股份数    上市流通数
                                              (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1       李江文      董事、副总经理           175            52.5          122.5          43.75

  2       段嘉刚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             60            140            5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                                           2,475          742.5         1,732.5         742.5
                   ( 270 人)
                   合 计                      2,850           855           1,995          836.25


      备注:因李江文先生、段嘉刚先生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故李江文先生、段嘉刚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共计 93.75 万股,剩余 18.75
万股计入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0,335,919       29.55       -8,362,500        261,973,419          28.6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37,545,919       25.97          +187,500        237,733,419          25.9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790,000        3.58       -8,550,000         24,240,000           2.65

二、无限售流通股           644,533,385       70.45       +8,362,500         652,895,885          71.36

三、总股本                 914,869,304      100.00                    0     914,869,304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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