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期内未履行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8-07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期内未履行承诺减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发现杭州艺阳在承诺期内未履行承诺进行了减持,公司
即向杭州艺阳发出问询函问询其减持相关情况,现将杭州艺阳承诺期减持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基本情况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杭州艺阳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账户 交易 交易 交易数量 占公司剔除已回购 成交均价 交易总金额
减持时间
名称 方式 方向 (股)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元/股) (元)
杭州 2019 年 6 月 集中
卖出 39,240,600 4.33% 4.8071 188,634,220
艺阳 12 日-19 日 竞价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艺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未履行承诺减持情况的说明
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艺阳”)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受让公司股份后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该股东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期间卖出公司股份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规定,杭州艺阳除将该次违规减持获利上缴公司外,另行将本次成交总金额的 1%上缴
公司。同时承诺自违规事项发生后(即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未来 12 个月内不再减
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上述承诺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
为股东不减持承诺期,该股东未履行相关承诺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19 日进行了减持。
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
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