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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8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

收到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高创”)出具的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河南高创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 860 万股,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河南高创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已回购股份

后总股本 906,492,454 股比例的 1%。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剔除已回购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后总股本比例(%)

                        2019 年 10 月 24 日     4.35           485             0.54
 河南高创    集中竞价 2019 年 10 月 29 日       4.61           375             0.41
                                     合 计                     860             0.9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剔除已回购                 占剔除已回购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股份后总股本 股数(股) 股份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00      5.53      41,400,000      4.58
 河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5.53      41,400,000      4.58
 高创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高创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