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7-099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点00分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
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28,76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78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28,76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78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张忠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1.02.候选人:张强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1.03.候选人:江勇卫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1.04.候选人:戴青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张忠 同意股份数:0 股
1.02.候选人:张强 同意股份数:0 股
1.03.候选人:江勇卫 同意股份数:0 股
1.04.候选人:戴青 同意股份数:0 股
选举结果:张忠先生、张强先生、江勇卫先生、戴青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唐正国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2.02.候选人:毛庆传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2.03.候选人:何贤杰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唐正国 同意股份数:0 股
2.02.候选人:毛庆传 同意股份数:0 股
2.03.候选人:何贤杰 同意股份数:0 股
选举结果:唐正国先生、毛庆传先生、何贤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徐雪平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3.02.候选人:张建明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徐雪平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3.02.候选人:张建明 同意股份数:228,762,100 股
选举结果:徐雪平先生、张建明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平律师、李育忠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