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6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佳沃农业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核了受
聘人员的专业资格、经营和管理经验以及受聘人员以往的履职情况,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
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汤捷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崔志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聘任张久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相同。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冷智刚
胡宗亥
邹定民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