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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沃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6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4日发
出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公告已于2018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决定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14:30在北京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原董事长汤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共计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085,6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84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

量为1,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一、《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085,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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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867,300股;反对0股;
弃权0股。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二、《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7,82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99.4551%,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262,0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605,300股;反对0股;
弃权262,000股。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三、《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7,82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99.4551%,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262,0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605,300 股;反对0股;
弃权262,000股。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7,813,4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99.4339%,超过半数;反对1,100股,弃权271,100股。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所 有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7,595,100
股;反对0股;弃权271,100股。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五、《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7,814,5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99.4362%,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271,1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595,100股;反对0股;
弃权271,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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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汤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819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500股。

    汤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吉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19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300股。

    吉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涂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19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300股。

    涂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李宏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23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
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 7,589,30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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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宏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冷智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19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300股。

    冷智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胡宗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25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306股。

    胡宗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邹定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28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
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 7,589,309 股。

    邹定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7,814,5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99.4362%,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271,1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596,200股;反对0股;
弃权271,100股。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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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7,814,5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99.4362%,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271,1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596,200股;反对0股;
弃权271,100股。

    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九、《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职工监事选举

    1、选举田晨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19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300股。

    田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陈建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07,621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
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7,589,302股。

    陈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十、《转让桃源县万福生科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196%,
超过半数;反对0股,弃权271,1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748,600股;反对0股;
弃权271,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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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同意票数超过本次
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会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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