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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2017-12-11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7-11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深圳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因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本次增
持公司股票的倡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虎军先生
及部分子公司原股东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虎军先生及部分子公司原股东(以下简称“倡议人”)提交的《鼓励全体员工
增持联建光电股票的倡议书》。近期国内股票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调整,
公司股票也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
的信心,为维护市场稳定,倡议人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联建
光电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简称:联建光电;
股票代码:300269)股票。倡议人承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实施细则,凡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期间净买入联建光电股票,且连续持有 12 个
月(含)以上并届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指定期间内增持联建光电股票产生
损失,由倡议人以个人资金予以补偿;若产生股票增值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员工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期
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其在连续持有 12 个月公司股票
的价格低于增持期间股票买入均价,则倡议人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 12 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则作相应调整。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计算亏损日收盘价)*补偿
的股份数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补偿的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公司股
份数且连续持有至计算亏损日收盘时的股份数。其中净买入公司股份数最少不低
于 3,000 股,最多不高于 50,000 股。
    3、计算亏损日
    2018 年 12 月 21 日。如联建光电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
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
    倡议人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在本次增持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
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倡议人暂
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以兑现的计划。公司提醒
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5、补偿具体时点
    倡议人将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收市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员工因本次增持而产
生亏损的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交易亏损的计算,则相关日
期顺延。
    6、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倡
议中指定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 12 个月(含)以上,整体增持金额
可控,同时倡议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倡议人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
表倡议人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倡议是由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
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而进行
的倡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为确保倡议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倡议人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
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
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
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
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
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
关。
    综合上述特征,倡议人本次增持倡议既未与公司业绩挂钩、也与服务贡献无
关,经过与会计师的充分沟通,并得到会计师的认可,对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股份支付”。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人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总数 3,789 人,其中
行政人员 374 人,财务人员 151 人,技术研发人员 632 人,生产人员 909 人,销
售人员 1,605 人,采购人员 118 人。员工平均薪酬水平约为每年 11.45 万元。
    五、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
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
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倡议人的影响和控制,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票的员工与倡议人不构成一致行
动人。
    六、风险提示
       1、市场及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关于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增持倡议人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期间
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 12 个月以上并且在职,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
为倡议人具备相应承诺的履行能力,但仍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3、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刘虎军先生持有本公司 115,388,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13,508,411 股的 18.80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63,220,00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89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047%。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6,992,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2.5495%;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69,592,000 股,
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0.38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433%。
    刘虎军先生及何吉伦先生进行了风险排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
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
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
期、国家政策甚至于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因此,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
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刘虎军先生及部分子公司原股东发出,公司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
股票,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