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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 年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6,000万元~
4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66%~19.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根据初步的减值测试情况,预计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约40,000 万元-80,000
万元,商誉计提减值的最终数据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的约定,公司预计相关子公司原股东将对公司进行补偿,预计产生营业外收
入40,000万元-80,000万元。

     二、商誉减值预计的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和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初步核算,预计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拓公关”)、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玛网络”)、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励唐营销”)、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光广告”)的2017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可能与收购时承诺业绩有一定差距。因实际经营环境与收
购时有一定的差距,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传媒”)、山西
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瀚文化”)预计未来完成业绩承诺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聘请专业机构对近年公司所收购子公司进行减值测
试。因进行商誉减值的子公司较多,审计评估相关工作量较大,且公司拟聘请的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于近日才进入公司开展工作。截至目前,预计计提的商誉减
值金额难以准确预估。根据公司初步的商誉减值测试情况,预计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
约40,000万元-80,000万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根据公司与收购的子公司原股东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若上述子公
司在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根据协议向公司进行补偿;
上述子公司在承诺期届满,或者在触发业绩补偿的年度,对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对商誉减值补偿金额进行补偿;补偿以股份或现金或现金加股份
的形式进行。经与审计机构初步沟通,如公司能确认收到补偿义务人的补偿现金,或
注销对应金额的股份,则相应的补偿金额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公司预计相关子公司
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由此产生的营业外收入约为 40,000 万元-80,000 万元。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17 年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因进行商誉减值的标的较多,审计评估相关工作量较大,且公司拟聘请的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于近日才进入公司开展工作,截至目前,预计计提的商誉减
值金额难以准确预估,最终的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可能会与本次业绩预告预估的金额
产生较大差异。
    3、涉及补偿的子公司原股东均与公司就业绩补偿方面签订了相关协议,预计相
关子公司补偿义务人将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实现性,力玛网络、励唐营销、华瀚文化、远洋传媒等原股东
将取得的股份对价尚未解禁部分质押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成光广告原控股股东用于购买公司股票的账户根据相关协议被限制资金转出。因此,
若上述公司出现业绩承诺补偿或商誉减值补偿事项,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保障。
    分时传媒原控股股东何吉伦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75,151,998 股,占其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61%;友拓公关原控股股东杨再飞先生质押本公司股份
12,5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67%;这两家公司其他股东的股
份亦未约定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因上述两位股东股份大
多被质押,若这两家公司出现业绩承诺补偿和商誉减值补偿事项,上述股东未能及时
支付现金补偿款,也不能及时办理业绩补偿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而导致相关补偿金
额不能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涉及金额较大,将对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将
进一步调减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