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自查进展情况的报告2018-04-16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自查进展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
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 2017(117)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请予以配合。

    公司收到《调查通知书》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积极
采取措施,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成立自查小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现就现阶段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风险提示

    本次系公司就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以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自查情况说明

    1、自查活动开展

    公司收到《调查通知书》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同时对公司自
查工作高度重视,并于 2017 年 12 月 9 日下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公
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其 2014-2016 年的销售合同、收款情况及合同执行
情况进行全面地查验、复核。自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与相关
人员、供应商、客户等进行多次沟通,并对重点关注客户所涉及的资料进行调取
和查验。董事长刘虎军、董事姚太平在自查阶段多次听取自查小组工作汇报,并

                                                                          1
根据自查进展及时部署和协调各方推进自查工作。公司积极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前往现场监督自查工作,保
证自查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2、自查进展情况说明

    现对公司本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在
2014-2016 年度期间部分销售合同存在合同执行凭据缺失或执行凭据与合同约
定不匹配、业务变更信息传递不及时、内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造成部分合同收
入确认不准确,收入真实性存疑。其中 2014 年度涉及金额约 681.51 万元收入确
认条件不足,占 2014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 0.70%;2015
年度涉及金额约 3,629.15 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 2015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 2.38%;2016 年度涉及金额约 2,084.73 万元收入确认条
件不足,占 2016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 0.74%。

    3、可能涉及到的前期财务报表调整

    目前公司正就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对前期可能涉及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
整,调整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上述调整事
项进行审计,并根据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对本次可能涉及到的前期财务报表调整事项,由此触发的分时传媒相关
补偿事项,公司将依据与分时传媒原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采取
必要的措施,切实保证全体股东利益。主要情况如下:

    (1)补偿依据

    根据公司与分时传媒原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承诺期内,若
分时传媒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分时传媒原股东需按照约定向联
建光电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时传媒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财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时传媒 2014 年
度至 2017 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情况(含历史年度收入和利润数据调整)出具的
                                                                       2
专项审核报告作为依据,按照交易协议约定计算相关补偿金额,确定分时传媒原
股东应向公司进行补偿的金额。

    (2)补偿措施

    根据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分时传媒提交的尚未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
报表的情况,鉴于分时传媒原控股股东何吉伦目前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其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39%,公司从谨慎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
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何吉伦提起诉讼,并对何吉伦持
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76,992,400 股申请了诉讼保全,已由法院完成了冻结。

       2、本次系公司就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报告,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
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3、 公司对本次可能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和调整事项深感自责,并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将根据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关整改计划,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信息披
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公司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下
属各分子公司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促使公司不断完善管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