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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对外借款的公告2018-07-18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10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个人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期
限为不超过 3 个月,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
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借人姓名:个人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次公司向个人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事项,出借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作为独立第三方,不
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借款人(债务人):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人(债权人): 个人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2、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借款金额以实际放款数额为准)。
    借款用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
    3、借款期限:不超过 3 个月。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
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4、借款利息:年利率为 10%,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将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