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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全部相关资料,并聘请外部独立的专业律师对本事项发表了
法律意见,结合律师的专业意见及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认为本次与全资子公
司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新媒”)达成和解协议,并转
让其部分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的事项,是为了公司稳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公司
陷入长期诉讼的拖累。本次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与爱普新媒达成和解协议,并
转让其部分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事项,是根据公司与相关补偿义务
人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协议书》,将对应
补偿股份数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




                                                 独立董事:詹伟哉、李伟东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