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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6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2017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

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制定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修订主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了调整,相应修改了预案相关内容,

并根据2017年半年度报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发行期首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

首日前一/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定价原则采取下列方式: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其中: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

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P1,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每股送股/转

增股本数为 N,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为 D,那么: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时,P1= P0/(1+N);如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P1= P0-D;如同时发生前述两项情形时,P1=(P0-D)/(1+N)。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更新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因回购注

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要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250.30 万元,股份总数为 27,250.30 万股。在预案中的“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概要”及“第五章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更新了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同时在第一章“七、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对自然人石旭刚先生的持股比例也做了更新。

    三、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程序的表述
    在本次发行方案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方面,更新披露如下: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及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四、更新了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更新了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的情况和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五、更新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进度及更新后的总股本,在预案“第五章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中更新了测算财务指标的假设和计算结果。

    六、更新了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