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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4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有取消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19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石

旭刚先生提交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6日公告了《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下午15:00至3月1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下午15:30在公司20楼会议室召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

威大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旭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2名,代表股份182,178,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6%,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182,116,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365,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30,303,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82,118,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 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05,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0%;反对 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拟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7)回购股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178,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65,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追加确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杭州中威慧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石旭刚先生控制的企业,石旭刚先生系关联

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1,615,7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现场及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反对

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

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315,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4%;反对 4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