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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5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俞 立
                                                                                        蒋政村
                                                                                        于永生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