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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19-08-07  

						       证 券代码 :3 0 0 27 0         证券简 称:中 威电子              公告编 号:2 0 1 9 -0 6 5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 公司及董 事会全 体成员保 证信息 披露的内 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8 月 5 日、8 月 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2、近日有公共媒体报道称华为将公布鸿蒙系统,华为相关合作公司受益明显。我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获得的华为技术认证书,是公司“视频云管理系统 V1.0”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通过鲲鹏云

服务兼容性认证,华为云特授予我公司“HUAWEI COMPATIBLE”证书及相关认证徽标的使用权,有效期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华为云”与“鸿蒙系统”是两种不同的系统和业务,截止目前已有几

十家云计算领域的生态伙伴的应用在往鲲鹏云服务移植,其中 25 家已经完成了华为云鲲鹏云服务兼容性测

试的认证并获得认证书。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取得华为技术认证书,是华为云解决方案伙

伴计划的成员之一,可以享受华为鲲鹏凌云伙伴计划的支持,公司目前与华为云云市场部分项目中有合作,

但是涉及金额较小,该类业务收入预计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近日有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上提问关于公司在养老健康管理方面的市场规划,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布《关于与 NuraLogix Corporation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正

在布局的深度 AI 产品——情感识别产品,是基于血谱光学成像技术的情感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摄像机

远程非接触检测多项人体生理、心理指标,并形成了场景性情感分析和公共安全情感分析两大产品业务方

向,2019 年我们优先布局于高校学生心理健康领域,服务社会与教育部门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目前已

与多所专业心理健康研究高校建立联系。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高校学生的心

理健康监测及公安司法审讯领域,也可以很好地应用于老人的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类摄像机产品预计要到

年底推出,目前该类业务收入暂未盈利,预计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19-06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2.96 至 724.73 万元,比上年
同期下降 20 至 50%,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总计为 43,811.80 万元,占报告

期期末流动资产的 48.28%,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84%。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176 万元,2019 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业绩有所下滑,公司存在业绩下滑,企

业资金回笼周期较长,客户支付延期等风险。

    5、截止 2019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市盈率(动)为 33.96(数据来自同花顺 IfinD),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滚动市盈率为 39.01。公

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5 日、8 月 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近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如下公告:

    (1)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3),石旭刚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56,1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自本公 告披露之 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 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2,112,24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2)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4),公司向 4 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的 30,303,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8),公司决

定对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并对

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更新,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新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
    (4)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9),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延安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

产品;

    (5)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0),石旭刚先生在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280,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6)2019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19-06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2.96 至 724.7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

降 20 至 50%;

    (7)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2)。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1,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6.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65,095 元(不含交易费用);

    (8)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截至公告披露日,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43,701,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46%,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 122,342,2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5.14%,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0%;

    (9)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7.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87,744 元(不含交

易费用)。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近期发现公共媒体报道或互动易平台上的提问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具体如下:

    (1)近日有公共媒体报道称华为将公布鸿蒙系统,华为相关合作公司受益明显。我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获得的华为技术认证书,是公司“视频云管理系统 V1.0”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通过鲲鹏

云服务兼容性认证,华为云特授予我公司“HUAWEI COMPATIBLE”证书及相关认证徽标的使用权,有效期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华为云”与“鸿蒙系统”是两种不同的系统和业务,截止目前已

有几十家云计算领域的生态伙伴的应用在往鲲鹏云服务移植,其中 25 家已经完成了华为云鲲鹏云服务兼容

性测试的认证并获得认证书。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取得华为技术认证书,是华为云解决方

案伙伴计划的成员之一,可以享受华为鲲鹏凌云伙伴计划的支持,公司目前与华为云云市场部分项目中有
合作,但是涉及金额较小,该类业务收入预计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近日有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上提问关于公司在养老健康管理方面的市场规划,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布《关于与 NuraLogix Corporation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

正在布局的深度 AI 产品——情感识别产品,是基于血谱光学成像技术的情感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摄像

机远程非接触检测多项人体生理、心理指标,并形成了场景性情感分析和公共安全情感分析两大产品业务

方向,2019 年我们优先布局于高校学生心理健康领域,服务社会与教育部门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目前

已与多所专业心理健康研究高校建立联系。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高校学生的

心理健康监测及公安司法审讯领域,也可以很好地应用于老人的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类摄像机产品预计要

到年底推出,目前该类业务收入暂未盈利,预计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