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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能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编号: 2015-026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川大路518号公司会议室,以通
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瞿建国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
度报告》;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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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解锁数量为 129,37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07%。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
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浩
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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