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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能环保: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4-12  

						   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编号: 2016-025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2016 年 4 月 28 日-2016 年 4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


                                     -1-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2016 年 4 月 29 日
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
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签署<关于上海海泰药业有限公司 57%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以上第 3 项议案因其关联董事瞿建国、瞿亚明及杨焕凤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已不足三人,而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 518 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 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
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6:3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
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
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72
       2、投票简称:开能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开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就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                          股东大会议案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以下3项议案                                                    100.00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1                                                                       1.00
           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公司

   2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的议          2.00

           案》
           《关于签署<关于上海海泰药业有限公司57%股权的股权转让
   3                                                                       3.00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
一次性表决。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
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2016年4月29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会务联系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 518 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袁学伟、陆董英;联系电话:021-58599901; 联系传真:021-58599079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5-
附件一: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签名/盖章:


                                          日     期: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开能环

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1
        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2     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履
        行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签署<关于上海海泰药业有限公司57%股权的股权
  3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