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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7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同业竞争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及
蔡孟珂女士以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和佳股份及其下属企
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已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并出具了承诺函,自公
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
始终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以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为恒源租赁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源租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8,000万元整,和佳股份为恒源租赁向光大银行申请授
信人民币8,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范围为:
授信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现有债务)本金、利息及罚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恒源租赁的其余股东珠海快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
23名(共持股10.67%)将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和佳股份就恒源租赁向光大银行申请
授信人民币8,000万元整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53.60万元,
担保期限与和佳股份为恒源租赁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恒源租赁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人民币3,600万元整,和佳股
份为恒源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由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
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合理费用。恒源租赁的其余股东珠海快易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23名(共持股10.67%)将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和佳股份就恒
源租赁提供的上述担保进行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84.12万元,担保期限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佳股份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恒源
租赁向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东亚银行申请定期贷款额度提供担保,
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和佳股份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
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三、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子公司中山和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睿佳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在医疗影像方面的行业布局,从而维持自身在医
疗产业链上的整体竞争力,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
联交易时,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和协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或
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本行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焱军




独立董事:

                刘兴祥




独立董事:

                苏清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