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对和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保事项 的议案》、《关于和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东亚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就申请定期贷款额度事宜提供担保事项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租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8,000 万元整,和佳股份为恒源租赁 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8,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两年止。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 括现有债务)本金、利息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恒源租赁的其余股东珠 1 海快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 23 名(共持股 10.67%)将以信用 担保方式为和佳股份就恒源租赁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8,000 万元整提 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53.60 万元,担保期限与和佳股 份为恒源租赁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恒源租赁向东亚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人民币 3,600 万元 整,和佳股份为恒源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由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 项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合理费用。恒源租赁 的 其 余 股 东 珠 海 快 易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郝 镇 熙 等 共 23 名 ( 共 持 股 10.67%)将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和佳股份就恒源租赁提供的上述担保进行反 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84.12 万元,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 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16,969,622 元 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13 日 注册地点:珠海保税区 51 号地同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厂房 5 楼 5E-12 之八。 法定代表人:张平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设 备租赁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三类及二类医用高频仪器设备,软件,介入器 2 材,医用核素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 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 料及制品,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手术室、急救室、 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二类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化验和基础设 备器具(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的批发、零售。 恒源租赁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医疗设备租赁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 业务,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领先的专业水平为国内各级医院提供临床诊疗所 需各种类型医疗设备租赁以及管理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并积极开拓业务领 域,为中国租赁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6 年 9 月,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恒源租赁的主体信用等级评为 A+。 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89.330 2 洪子平 9.034 3 珠海快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55 4 郝镇熙 1.124 5 唐明云 0.120 6 郜宏图 0.055 7 丁乃成 0.044 8 石壮平 0.033 9 吴春安 0.033 10 陈志伟 0.033 11 张平 0.027 12 高立 0.022 13 张宏宇 0.022 14 罗玉平 0.011 15 苏彩龙 0.011 16 田秀荣 0.011 17 田助明 0.011 3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18 蔡子清 0.010 19 张恩铭 0.003 20 许绍松 0.003 21 寇小飞 0.003 22 李海容 0.002 23 王重知 0.002 24 吕瑜 0.002 合计 100.0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主要财务指标 度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56,907,088.52 2,370,752,560.39 注 1 注 2 负债总额 1,133,502,612.37 1,235,742,540.79 净资产 1,223,404,476.15 1,135,010,019.60 营业收入 137,117,365.53 77,138,155.57 利润总额 88,679,193.32 52,473,485.37 净利润 66,504,448.11 41,841,686.45 注 1: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680,909,703.09 元,流动负债总额 395,088,359.80 元。 注 2: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655,648,606.77 元,流动负债总额 589,313,837.57 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质押金额为 117,087.2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 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的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 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 保,以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作为恒源租赁的控股股东, 为 其 向 光 大 银 行 申 请 授 信 人 民 币 8,000 万 元 、 向 东 亚 银 行 申 请 定 期 贷 款 4 3,600 万元整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股东责任,恒源租赁的其余股东珠海快易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 23 名(共持股 10.67%)将以信用担保方 式为和佳股份就恒源租赁提供的上述担保向公司进行反担保。故本次担保行 为公平、对等。 独立董事认为:和佳股份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恒源 租赁向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东亚银行申请定期贷款额度提供担 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和佳股份的生产发展,公司在 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对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和佳股份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为恒源 租赁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含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35,850 万元,占和佳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232,690.35 万元的 187.31%,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7,184 万 元,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和佳股份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 求。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就该担保事项认为: 和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 5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和佳股份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 劲 王 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