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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9-05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
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权益分派发放年度为2018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4,580,77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28                郝镇熙
         2         01*****509                蔡孟珂
         3         01*****329                蔡德茂
         4         01*****675                石壮平
         5         01*****535                张宏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投资者关系部

    咨询联系人:吴炜、张王均

    咨询电话:0756-8686333

    传真电话:0756-8686077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