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阳光电源:关于公司董事郑桂标先生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郑桂标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7-07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郑桂标先生收到安徽证监局
     《关于对郑桂标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桂标先生于近日收到
安徽证监局对郑桂标先生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郑桂标采取监管谈
话措施的决定》([2017]26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现将监管措施决定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总裁,在未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公司2017年度三季报公告前30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减持你所持有的阳光电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18.7万股,违反了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3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徽证监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6号)223室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郑桂标先生,郑桂
标先生接受安徽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徽证监局接受
监管谈话。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