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8-00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9 日以传真及送达的方式发出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18 年 3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名, 实到董事八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
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3 月 21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8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