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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7-038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收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秀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胡秀芳女士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秀芳女士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胡秀芳女士原
定任期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1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

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

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谨向胡秀芳女士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胡秀芳女士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少于法定人数,并将导致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会议选举了申丙丙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申丙丙先生将与公司其他两名股东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

                                   -1-
附件: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申丙丙,男,1983 年 10 月出生,本科,2006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7 年
至 2009 年在陕西富丽达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职,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在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任职,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在广东众邦律师事务所
任职,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职,2017 年 4 月
起担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申丙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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